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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化解纠纷 |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三步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质增效

时间:2023-12-01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马晓宇

编辑:樊慧茹

录入:陈思

审核: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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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秉承“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纠纷模式,坚持立案前端调查核实、监督中端公开听证、化解末端提醒纠偏的办案思路,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2021年以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立案前端充分调查核实,察民情、知民意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通过调取案卷材料、走访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意见等,依法认真、全面、规范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监督案件本身的同时,注重群众诉求表达,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合法诉求,对意见较大、误解较深的当事人,安排包案领导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理的孙某违法拆解机动车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因孙某生活困难,身患重病且事后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整改,要求减免加处罚款。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包案领导带领办案人员先后赴朝阳村对当事人孙某释法说理,促使其回归理性,放弃不合理的诉求,主动缴纳罚款,实质性化解纠纷。
 
二、监督中端利用公开听证,做争议“化解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将行政争议化解贯穿行政检察全过程,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案件办理中利用公开听证引入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智慧与力量,在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下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共同从法、理、情三方面耐心细致化解当事人心结,促使行政争议双方进行深入坦诚交流,让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自己诉求,最大限度化解争议。办理的某建筑工程公司违法转包行政处罚执行案中,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一手托两家”的检察监督职能,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会议,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公开听证模式既极大提高了争议化解效率,又增强检察监督的透明度,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又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播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
 
三、化解末端发出检察建议,以“小切口”服务社会治理“大课题”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针对所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违法、文书不规范或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以问题为支点,积极提出建议和对策,努力“撬活”依法行政“棋局”,为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综合治理“问诊开方”,真正做到提醒纠偏,既推动源头化解类案,又承载着司法温度,让矛盾能疏通、可化解,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办理的村民鲁某、李某违法占用农林地建设房屋、临时用地建设永久性结构房屋行政处罚执行案中,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化解矛盾,助推社会治理建设,针对某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发了检察建议。截至目前,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共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份,相关部门均已回复采纳,并积极落实整改。
 
       下一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托行政检察职能,坚定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深刻把握行政检察“小案件”内含“大民生”的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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