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法律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4-04-19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张忠涛
编辑:李鹏悦
录入:李鹏悦
审核: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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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电动车安全检查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开展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为防患于未“燃”,检察干警以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电动车“飞线”充电、入楼入户充电、电动车停放管理不规范、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为导向,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电动车安全管理上的难点和堵点。
下一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治理合力,定期对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进行“体检”,携手创建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城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