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防火于未“燃”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
时间:2024-03-28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张忠涛
编辑:陈思
录入:李鹏悦
审核:张洋
【字体:大 中 小】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事关林业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延伸森林防火工作广度和深度,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清明节到来之际,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织干警详细了解和细致检查护林防火工作开展、辖区护林人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对山林各重点防火点位以及林区输配电周边可燃物清理、初期火情处置、应急值守、快速响应拉动等事项逐一排查。
通过入村入林、悬挂条幅、接受人民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维护公益的意识。
下一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整治专项活动,不断完善涉林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构筑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