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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小案件有大民生,协作讨薪暖民心

时间:2022-07-08

来源:绥芬河院

作者:马晓宇

编辑:王佳

录入:杨仕博

审核:杨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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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检察院和人社局对我的帮助,受疫情影响,我们的收入比以前少了很多,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家的生活都将面临困难,如今拿到了钱,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讨薪成功后农民工高某、范某某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不已。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是一份对生活的基本保障。近日,农民工高某、范某某因绥芬河市某木业公司拖欠2人工资,向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因不符合劳动仲裁条件,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讨薪协作机制》要求,及时将案件线索向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移送。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域特色,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开听证推动矛盾化解,加强诉源治理。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了他们的难题,开展工作找到欠薪的老板,同时邀请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茂生、黑龙江天也律师事务所李洪作为听证员,运用简易程序组织了公开听证,现场核对事实,固定证据,向欠薪方释法说理,讲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当场支付了高某、范某某二人的劳动报酬。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始终将“枫桥经验”贯穿在司法办案中,促进案件快速办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以“小案件”切入“大民生”,帮助农民工讨薪,换来当事人点赞,既为农民工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表示:“农民工工资保障事关民生安全、社会稳定,我们将继续聚焦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力度,当好劳动者的‘护薪人’,解决好‘烦薪事’,让他们不再‘忧薪’。”
  下一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实效,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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